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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06-1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更好服务振动工程领域科技工作者及会员单位,根据《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振动工程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一)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振动工程领域科学技术计划内的应用技术研究和基础性研究成果;

(二)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自筹资金、自主研发的振动工程领域相关科技成果;

(三)申请国家有关方面资助项目等需要开展的振动工程领域相关科技成果;

(四)其他自愿委托学会评价的振动工程领域相关科技成果。

二、会议形式

(一)集中召开科技成果评价会

学会拟于2025年8月中旬集中召开科技成果评价会,由学会邀请振动工程领域高水平专家召开线下会议,自愿申请科技成果评价的申报单位需缴纳评价咨询费。

(二)单独召开科技成果评价(鉴定)会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办公室提出单独召开科技成果评价(鉴定)会议,申报单位与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办公室协商拟邀请专家名单及参会方式,申报单位需在缴纳鉴定咨询费的同时自行承担会议成本。

三、申请流程

拟申请学会2025年集中科技成果评价的,请于7月31日前将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附件1)及所需材料交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办公室。

拟单独申请学会科技成果评价(鉴定)的,请提前20日将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技成果评价(鉴定)申请表(附件1、3)交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办公室。

学会咨询工作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十日内给与申请单位是否受理的回复,同时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办公室与申请单位签订《科技成果评价委托服务合同》(附件5)。

四、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鉴定)申请表;

(二)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自选课题需提供研制工作报告);

(三)技术报告;

(四)经济分析与效益报告;

(五)具有省级以上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六)具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基础技术、理论研究类成果或工程类项目可不提供);

(七)已发表论文、出版标准、获奖证书等;

(八)应用证明(用户单位不便提供应用证明的,成果完成单位可以技术出让或产品采购合同等代替);

(九)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指在研究过程中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或技术标准);

(十)项目汇报PPT;

(十一)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鉴定)证书(附件2、4)初稿(含专家评价意见);

(十二)其他材料(产品照片、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设计图、应用下场照片等)(不强制提供)。

五、咨询费用

成果评价(鉴定)咨询费需在申报截止前缴纳,具体费用咨询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办公室。汇款时应备注成果第一完成人姓名,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中国振动工程学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御道街支行

账  号:320006639010149000701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御道街29号,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办公室

邮    编:210016

联系电话:025-84892135

联 系 人:刘蔚萱、刘红

电子邮箱:csve@nuaa.edu.cn

中振字【2025】9号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工作的通知_已签章.pdf


附件1: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docx


附件2: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技成果评价证书.docx


附件3: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docx


附件4: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技成果鉴定证书.docx


附件5:科技成果评价委托服务合同.docx


附件6: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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