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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中国振动工程学会 2023年度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8-20     浏览次数:    

各分支机构、地方学会、有关单位,各位理事: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动员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科普工作,提升振动工程领域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根据《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及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办法》要求,自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且具备相应工作条件,科普工作效果良好,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法人单位或所属机构,可申报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材料

(一)按《办法》要求填写《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简介

(2)基地简要情况介绍及申报条件;

(3)基地科普特色、优势和资源等;

(4)近5年内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的相关介绍(需附活动照片并做简要说明,照片大于1Mb,有相关报道或其他证明材料也可附上)

(5)本年度及未来两年科普工作计划。

(二)附件材料:

(1)基地外观最新照片1-2张(照片大于1Mb);

(2)填写《科普专(兼)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4)、《科普专家团队基本情况表》(附件5);

(3)其他补充材料,包括科普奖励证书(扫描件)、科普宣传材料、科普资源转化成果(出版物、视频等)。

三、推荐要求

学会科普教育基地可由各地方学会、学会分支机构或学会理事推荐,填写《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普教育基地推荐书》(附件3)报学会办公室,并指导相关机构完成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

四、评审认定程序

(一)学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常务理事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审定结果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会命名“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普教育基地”,并颁发证书、牌匾,有效期为5年,不得转让、损毁。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推荐单位、推荐人高度重视,组织本地区、本领域符合条件的单位或机构申报,择优推荐。

(二)请各申报单位(机构)仔细阅读《办法》,及时填写申报书,并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及相关附件报送至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笑晴

电    话:025-84892135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电子邮箱:csve@nuaa.edu.cn

 

 

 

 

 

 

 

 

附件:1.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3.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普教育基地推荐书

      4.科普专(兼)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

      5.科普专家团队基本情况表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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